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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新闻] 撞见“情敌” 醋意大发致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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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新闻] 撞见“情敌” 醋意大发致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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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怪兽 发表于 2015-4-7 15:46:15 浏览:  199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看到前女友与“情敌”有说有笑,心里不爽,便纠集一帮人殴打“情敌”致其轻伤。4月1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19岁的李某智提起公诉。

       2013年12月4日20时许,李某智到诏安宾馆KTV为朋友陈某越庆祝生日,不料前女友许某和“情敌”陈某雄也到场,顿时觉得很没面子。之后,他看到陈某雄及许某等人拿着蛋糕互相涂脸,失去理智的李某智便当场与陈某雄争吵起来,被人劝开。过了不久,陈某雄与许某坐在一起,互相打情骂俏,李某智醋意大发,便与同行的“哥们”商量联手教训陈某雄。找到“帮手”之后,李某智底气十足,突然冲过去抓住陈某雄的衣领,被在场的人劝散。担心搞坏了包厢东西,李某智对陈某雄挑衅:“有本事出去外面打。”陈某雄不敢出去,李某智一伙连拉带搡把陈某雄弄了出去。走出宾馆大门右拐10米处,李某智等人便开始对陈某雄拳打脚踢,致使陈某雄受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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