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福建省诏安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实践,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厘清工作职责、突出主业主责,加强工作指导、推动查信办案,以反腐败实际成效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有了大幅度提升。2014年共新立案73件,结案73件,党政纪处分73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挽回经济损失595.97万元。查案工作呈现“三个上升、两个百分百”的特点。三个上升:一是经济类案件50件,同比上升28.2%;二是要案(乡科级)9件,上升50%;三是乡镇自办案件37件,同比上升236.36%。两个百分百:自办案件率100%;正科级案件6件,同比上升100%。
在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保障方面,诏安县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关于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规范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流程的实施办法》,制定了“线索处置、信访办理、案件查处”三个流程图,对线索处置、信访办理和案件查办报告的范围、内容、程序、形式、时限、处置方式和监督指导等事项进行规范,明确工作保障和责任追究,从制度层面保障重要案件下查一级的主动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在厘清工作职责 、突出主业主责方面,该县纪委监察局将参与的335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至12个,坚决把不该管的事交还给主管部门。同时,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加强与县委沟通协调,谋划效能办及行政服务中心整体划转工作方案,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划转工作。此外,扎实开展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兼职清理工作,目前,全县35名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均已调整分工。
在加强工作指导、推动查信办案方面,出台《诏安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办法》,把线索处置、信访办理和案件查处纳入督查督办范围,强化对内设科室、派驻机构和下级纪委查信办案工作的领导。同时,通过直查协查、异地交叉、提级办理、跟踪督办等方式,开展“兜底式”监管,破解下级纪委“不愿办案、不会办案、无力办案”等难题。此外,明确“两报告、两约谈”,对重要复杂信访件和案件调查进展情况,要求党委书记与纪委书记一同向县纪委主要领导汇报;县纪委主要领导对信访件办理不及时或案件查办不力的基层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强化对基层查信办案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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