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违纪违法,单位领导或所在地领导算失职,也会被追责。
近日,漳州市纪委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芗城区交通运输局原局长何建、龙文区步文镇原党委书记林旺盛、诏安县白洋乡原乡长许仲岚、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局长魏远、纪检组原组长吴坤辉,都因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职责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案例3:诏安白洋两名干部挪用公款
诏安县白洋乡原乡长许仲岚,因疏于管理,发生巨额财政资金被挪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经查,2014年白洋乡党委统战委员、分管财政所领导沈艺峰,乡财政所所长兼出纳方东昕违法挪用公款共计557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乡长许仲岚监管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行政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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