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4日曾作报道
海都记者 陈青松 周杨宁 通讯员 朱必星
海都讯 5月1日下午,诏安深桥镇,13岁的小欣(化名)和小俊(化名),跟几名同伴到隔壁下园村一荒置的水塘边游玩,双双溺亡。村民传言,小欣先意外溺水,小俊下水救人,同样溺水。但是,该传言没有得到目击者及警方的证实(详见本报5月4日报道)。 昨日下午,3名小欣和小俊的同学现身,向所在的学校校长、老师及海都记者还原意外发生经过。据他们回忆,事发时,几人在水塘边玩水,确实是小欣先落水,听到呼救,小俊勇敢下水救人,可是被小欣拖下了水,双双溺亡。校方表示,将带学生向警方反映情况。小俊父母表示,打算为儿子申请见义勇为。
对于小俊下水救人的做法,消防专业人士表示,行为值得赞许,但是不提倡。漳州消防支队提醒,暑假将至,不少青少年热爱游泳锻炼,但是游泳安全这根弦一定要绷紧。
【事件追踪】
目击者:他抓着竹筏,下水救人
“小俊是我最好的朋友!”昨天下午,在深桥上营村,12岁的小敏(化名),坐在家里的竹椅上,神情黯然。关于事发那天的经过,他一直不敢外传,藏在心里,“心里怕,怕被别人知道,那天我在现场。”
小敏说,5月1日下午,他和小俊、小欣、小志、小杰、小鑫一起去下园村一个荒置的水塘边,脱了衣服玩水,“水不深,到膝盖位置,大家有的会游泳,有的不会”。小敏看到,小欣和小杰当时在水边一个竹筏上玩耍,不知怎么的,小欣掉入水中,身子沉了下去,小杰吓得趴在了竹筏上,不敢动弹。
小杰说,小欣当时可能想过去另一个竹筏上玩耍,结果掉入水中,“落水后,他还喊,‘小俊,救我!’”
小鑫说,会游泳的小俊随后跳下水,一手抓着岸边的竹筏,一手伸向小欣,“小欣拉住了小俊,把他拉下了水,后面两个人就看不到了,只看到一人一只手伸在水面乱拍。”
3名目击者都表示,小俊确实是为救同学小欣落水的。
【安全提醒】
消防:会游泳,不代表你会救人
对于小俊勇敢下水救人的行为,消防人士表示,他的精神值得鼓励,但是不提倡。暑假快到了,漳州消防支队一负责人总结这几年的学生溺水事件,提出了几点安全方面的建议。
首先,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的地方游泳。对游泳场所的环境,如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都要了解清楚。
下水前,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容易抽筋的,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下水前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游泳时,要对自己的水性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避开急流、旋涡,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这样救人:
能不下水就不下 借助外物也能救人
“会游泳,不代表你会救人”,这名负责人表示,根据救援经验,当发现有人落水时,救助者不要贸然去救人,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十分危险。在水中与落水者纠缠不但会消耗救助者大量体力,有时甚至会导致救助者体力耗尽最终丧命,“先大声呼救,能不下水,就不下水,借助外物,如绳子、竹竿等,也是可以救人的。”
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在救助者有能力的前提下,下水施救,一定应该有思想准备,在下水前应尽快脱去衣裤和鞋子,在向落水者接近时,要尽量避免被落水者抓住。
★这样自救:
保持镇静 积极自救
该负责人表示,万一不幸溺水,溺水者切莫慌张,应保持镇静,大声呼救,积极自救。
若是手脚抽筋,则可将手握拳,然后用力张开,迅速反复多做几次,直到抽筋消除为止;若是小腿或脚趾抽筋,先吸一口气仰浮水上,用抽筋肢体对侧的手,握住抽筋肢体的脚趾,并用力向身体方向拉,同时用同侧的手掌压在抽筋肢体的膝盖上,帮助抽筋腿伸直。
另外,当发生溺水又不熟悉水性时,可采取仰卧位,头部向后,使鼻部可露出水面呼吸。呼气要浅,吸气要深。因为深吸气时,人体比重下降,可浮出水面。此时,千万不要慌张,不要将手臂上举乱扑动,而使身体下沉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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