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桥东镇计生协会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以逐步健全“两委负总责、村民搞自治、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为目标。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与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创建活动的深度融合,将我镇计生协会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由镇计生办、计生协会牵头,建立与村民组织法相适应的村民自治公约,形成依法自治、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着力建设以村党支部、村委会为主、村计生协会积极参与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我镇计生办与计生协会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行政村,向两委干部、协会理事、会员小组长和育龄群众代表专门就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行专题培训和宣传。各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开展人口计生方针政策尤其是单独两孩政策、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以及社会文明风尚的宣传;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文化活动。明确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会员、计生管理员和育龄群众,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活动,让群众真正成为人口计生工作主人。
三、整合组织,健全网络。
一是整合村级组织,完善基层网络。由村党支部书记直接负责,村计生管理员与协会会长、秘书长相配合,将育龄妇女小组和协会会员小组整合为群众自治小组,使自治小组与协会小组、育龄妇女小组融为一体,相互兼职使用,既密切了工作联系,又降低了费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整合部门优势,提供政策保障。政府牵头,以实施“幸福家庭行动”为载体,吸收相关县直部门集中整合奖励优惠政策,细化了流动人口家庭关爱、优质服务乡村行、扶贫开发等多个服务运作项目,分别由相关部门协助实施,以项目实施促进政府部门便民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是组建群众自治诚信计生小组,推选诚信小组长,并由村委会制定相关的村规民约。并成立诚信计生践诺监督小组,负责督促村委会和管理对象双方承诺的履行情况,落实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内容,逐步形成“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新格局。
四、创新机制,注重实效
一是坚持五个基本原则,重新修订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内容涵盖人口计生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根据各村实际建立有效的奖惩利导机制。。五个原则:一是合法性,上合法律法规,下合村情民意。二是互约性,既规范群众的婚育行为,又规范干部的管理服务行为。三是民主性,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反复修改,最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四是对等性,充分体现村民的义务和权利,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五是可操作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搞大而全,既简单明了,又便于操作。
二是不定时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培训讲座”。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时对新发生的现象提出对策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基层计生形式。
三是积极开展群众自治工作“2+2+2”。为注重实效,全面抓好村规民约的落实,我们在已经评定的示范村、合格村中积极开展群众自治工作“2+2+2”:即将新修订的人口计生村规民约和各级奖励计生家庭的优惠政策,整理成宣传版面和文字材料,做到“两上墙、两进家、两落实”,即人口计生村规民约和各级奖励计生家庭的优惠政策必须上到各个行政村、自然村便于群众看到的墙上,进到各个家庭,强化落实,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完善制度,强化群众自治工作制度保障。完善目标考核制度。重新修订调整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突出经常性工作所占的位置和权重,加大对平时工作的督查力度,并将平时重点督查、解剖调查等一并计入年终成绩,使考核评估更具客观公正性。规范流程管理制度。按照便民、高效、廉政的原则,以多种形式向群众告知,让各类服务对象明白,接受社会监督。
五、开拓进取,再创佳绩
桥东镇计生协会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服务”的工作定位,结合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主动适应人口发展新常态,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把计生协会真正建设成为党和政府坚强可靠的群众工作宣传队、生力军,建设成为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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