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通讯员 吴蓉蓉 肖燕娥 记者 沈华铃)请假回乡探亲,却顺手牵羊,盗窃摩托车。经诏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诏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许某滨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41岁的许某滨是诏安县四都镇人,曾因盗窃被判刑,后离家赴广东打工。去年4月中旬,许某滨请了两天假回乡探亲。当天15时许,他到诏安县汽车站后,见车站的售票大厅门口的停车场停着一辆摩托车,便想偷车换钱花。于是,他把摩托车推到车站外的马路边后,接上电线,将车顺利启动。随后一路开往广东,以45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掉。
一年后,再次回家探亲的许某滨故伎重施,在诏安县电力公司门口,正要偷摩托车时,被失主及围观群众合力抓住。当天,许某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鉴定,许某滨盗窃的2辆摩托车,共价值47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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