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漳州9月23日电(通讯员陈艺娜 肖燕娥)又到一年一度蜜柚熟落时,勤劳肯干的农民何某秋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筹划的蜜柚致富之路,却因无证滥伐自家责任林三十余亩,将自己推入深渊,半路腰折了。经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9月22日,县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何某秋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何某秋,系诏安县太平镇人,常年在外打工。近几年,经济不景气,入不敷出,何某秋想谋条新出路。
见邻县的朋友种值蜜柚,赚得盆满钵满,何某秋便想在自家责任林里种一片蜜柚。因何某秋父亲去世后,自家山地一直荒废,未加处置。2014年12月,何某秋在未办理林木砍伐证的情况下,雇佣同村的许某某等5人将山上的松木、梅子树、竹子、杂木等全部砍完,并雇佣挖掘机对该片山地进行开垦,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将30余亩的林木全部砍伐完毕并平整完种上蜜柚。经鉴定,何某秋砍伐林木面积为32.5亩,立木蓄积量为50.5115立方米。
2015年1月,群众举报何某秋滥伐林木,遂案发。
检察官提醒:砍伐自家林木,也应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合法采伐许可证,否则可能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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