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涂松林 肖燕娥)酒后驾车撞到路边车辆,不仅不道歉,还大声谩骂拳打脚踢前往现场处置的交警。11月25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批准逮捕该醉汉陈某旭。 11月20日凌晨,已经喝得酩酊大醉的陈某旭,竟突发奇想,开车出门兜风,方向失控后,撞上一辆停靠在324国道诏安县城路段路边的一辆轿车。被撞车主发现车子被撞后,找陈某旭理论,陈某旭态度蛮横还主动说让对方报警,请交警来“评评理”。 被撞车主拨打110报警,交警沈某及同事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处置,发现陈某旭情绪亢奋且浑身散发着浓烈的酒味。民警当场要求陈某旭配合调查,但是陈某旭情绪十分激动、拒不配合,大声辱骂、恐吓,十分嚣张。就在民警沈某对陈某旭口头询问时,陈某旭突然用拳头击打沈某脸部,其他民警赶紧上前欲制止,陈某旭拼命反抗,舞拳踢腿。随后,在场民警合力将陈某旭带回交警大队办案区约束,至酒醒时再进行询问。 经鉴定,陈某旭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28.1mg/100ml,已经构成醉酒驾驶。在陈某旭暴力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过程中,4名民警受到不同程度的轻微伤。 酒醒后,陈某旭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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