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漳州1月1日讯(通讯员 江英凤 本网记者 王亚男)12月29日上午,诏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沈某涉嫌诬告陷害罪一案,并首次在新浪微博@诏安县法院、微信公众号“诏安法院四都法庭”上视频直播案件庭审过程。 据了解,被告人沈某因纠纷与陈某发生打架,被陈某持一钢筋在右前臂造成一挫裂创口,长度约5㎝。心怀不满的沈某经上网查阅,了解到肢体皮肤创口长度累计15cm以上,即可构成轻伤。为使陈某受刑事追究,沈某于当晚即通过自残的方式,持剪刀切割其右前臂皮肤,使其原创口长度延长至15㎝以上。 后沈某向公安机关申请进行伤情鉴定并多次要求公安机关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后经法医鉴定,沈丽欣右前臂挫裂创口长度为15.5㎝,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一处轻伤二级)。后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沈某有伪造伤情的嫌疑,遂对其立案侦查。被告人沈某到案后自愿悔罪,并向被害人陈某赔礼道歉,获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沈某以自残的方式,伪造轻伤伤情,捏造受他人故意伤害致轻伤的事实,并向公安机关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已构成诬告陷害罪。鉴于被告人沈某自愿悔罪,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随着法槌敲响,庭审结束,但是诏安法院官方微博@诏安县法院上,网友的评论、交流还在继续。“这种直播理念好潮啊”、“为你们手动点32个赞啦”、“福建的法院院长们威武”、“深受教育啊。”活动当天,诏安法院官方微博粉丝增加了1000多个,创历史新高。 据了解,此次院长庭审直播是“福建法院院长开庭周”系列活动之一,也是法院拓展司法公开的又一有力措施。今后,该院将继续选择典型案件开展庭审直播活动,发挥这一活动形式的传播优势,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同时也使更多人能够更直观的接受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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