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成良好营商环境,2月16日,梅洲乡政府联合四都市监所深入到梅洲乡辖区内28家企业、个体发放了《致全市广大企业主的一封信》,服务2015年度企业、个体年报工作,提醒企业珍视信用、守法经营。同时用电话、短信提醒的方式,对其他企业、个体进行年报工作指导和提醒。
据相关规定,连续3年不依法进行年报公示的企业,将会被设入“黑名单”,梅洲乡经贸办根据企业年报情况清单,重点对一年以上无年报的企业进行宣传。召集村食安协管员参加业务培训,熟悉年报的申报网址、内容、流程,以村宣传栏、短信平台为宣传阵地,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畅通服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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