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福建省诏安县纪委通报1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诏安县秀篆镇石东村党支部书记游文进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列入扶贫补助对象问题。2015年2月,石东村在确定上报扶贫补助对象时,时任村委会主任(现任党支部书记)游文进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显失公平,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属游某列入扶贫补助对象,让其违规领取生产性补助款20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1月25日,秀篆镇纪委给予游文进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严明纪律,管好扶贫专项资金,从政治高度,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策和纪律意识,切实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各级扶贫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也要管行风”要求,切实承担起行业监管职责,确保资金精准拨付、精准使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要将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作为今年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严肃查处和问责,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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