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8日讯 为了3000元运费,邱某坚答应人运输10部赃车至广东,途经诏安县高速闽粤总站时,被民警人赃俱获。
昨日,邱某坚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被诏安检察院批捕。
46岁的邱某坚是莆田仙游县人,平时经营塑料加工厂。与偷车贼“红弟”(在逃)因踩脚相识。一日,邱某坚去小吃店吃面时,不小心被“红弟”踩了一脚,“红弟”不仅态度谦和连连道歉,还帮邱某坚付了饭钱,二人因此成为好友。
2月的一天,“红弟”得知邱某坚要运货去广东,便找邱某坚帮忙运赃车,并答应给他运费3000元。邱某坚明知“红弟”要运的摩托车为赃车,但考虑自己也要载货去广东,不好意思拒绝,便将厢式货车交给“红弟”装货。
2月19日凌晨2时许,民警在诏安县高速闽粤总站设卡时,查获邱某坚驾驶的厢式货车及10辆被盗二轮摩托车。(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郑楠德 肖燕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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