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通讯员 张俊雄 肖燕娥 记者 沈华铃)诏安三名青年因没有经济来源,便打着租车的幌子,将车质押给他人骗得10余万元。4月19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许某平、王某强、刘某明提起公诉。
现年29岁的许某平与23岁的王某强、19岁的刘某明,平时游手好闲,没有经济来源,但却贪图享乐。去年10月17日,许某平等三人经密谋,租赁轿车之后,伪造相关证件,转让轿车骗钱,共作案3起,骗得10.94万元。
案发后,刘某明、王某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许某平于2015年11月27日被民警抓获。经鉴定,涉案轿车价值共计25.37万元,现3辆轿车均已追回并返还被害人,而10余万元现金被三人用于购买金戒指、金项链、吃饭等挥霍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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