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诏安县纪委《关于印发<诏安县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日前,诏安县纪委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情况的填报核实、纠正处理工作。
县纪委分别向全县145名纪检监察干部发出《诏安县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要求其本人自查自纠并如实亲笔填报。填报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情况,股票、基金、房产等金融资产情况,持有的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等等,以及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全县145名纪检监察干部都按时按要求填写上报。
今后,县纪委将把这项工作推向制度化,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每年年底填报一次,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送、不如实报送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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