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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全牛律师亲笔致歉信曝光:后悔诋毁“考拉”和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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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全牛律师亲笔致歉信曝光:后悔诋毁“考拉”和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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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风来 发表于 2016-7-18 09:55:17 浏览:  2513 回复:  1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长安网7月15日讯 在北京锋锐律所主任周世锋等四人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天津检方提起公诉当日,涉锋锐律所案的“人权律师”女助理赵威(网名“考拉”)诉河南律师任全牛名誉侵权案也有了新进展。


  7月15日晚,赵威的代理律师团队成员仉慧云在其微博上贴出了任全牛亲笔手写的道歉信:“我叫任全牛,男,36岁,系河南轨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受托为刑事案件嫌疑人赵威的辩护人,在此期间于2016年5月27日,在微博上发布‘赵威在天津看守所遭遇人身侮辱’,5月29日接受外媒采访称‘赵威女士在被羁押期间遭遇性侵且这种情况在国内看守所很普遍,而且导致有的女在押人员怀孕’,这些言论均为虚假不实的。在此我作如下道歉:一、我的言论损害了赵威女士的名誉及人格,对赵威和她的家人造成了伤害,在此我对赵威及其家人真诚道歉。二、我的言论对国内的监管系统造成了伤害,在此对所有的监管警员表示深刻道歉。三、我的言论对曾经在看守所被羁押过的女性造成了伤害,在此表示深刻道歉。”


  受赵威委托,仉慧云律师在微博也发表了声明:“任全牛已通过司法途径向赵威表示歉意;同时认为自己编造‘赵威在看守所受到人身侮辱’之言词给公安干警的声誉造成损害。赵威初步接受任全牛的道歉,认为任全牛应在更大范围内公开致歉,以消除恶劣影响;否则,赵威女士将继续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此,赵威女士对郑州市公安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24岁的赵威曾是北京高文律所李和平律师的助理,因涉北京锋锐律所案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今年7月7日,经本人申请,天津市公安机关同意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赵威在其微博“考拉就是考拉”中称,被取保候审走出天津市看守所当天,家人最关心的一件事是她在关押期间,是否受到了性侵。她很奇怪家人为什么会突然问起这个根本就没有的问题。


  “我得知有人在网上捏造事实,散布虚假消息,说我在看守所人身受辱。这给我的形象和声誉造成巨大影响,我今后还怎么做人?如何生活?”7月7日晚,赵威即向最高法、最高检及公安部写举报信,要求严惩造谣者、传谣者,追究其法律责任,恢复声誉,保留向造谣者追索名誉和精神损失赔偿的权利。


  在举报信中,赵威还郑重声明:“在羁押期间,办案单位严格依法保障我的各项权利,我的生活起居很规律,没有受到任何人欺负。”记者注意到,在举报信中,她并未提及何人散布了她受性侵的谣言。

 

 7月8日18时许,郑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郑州”发布消息称,根据当事人赵威的举报和初步调查掌握的情况,河南轨道律师事务所任全牛编造并在互联网上散布当事人人身受辱的虚假信息,相关信息被大量转发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也给当事人赵威名誉造成严重损害,涉嫌犯罪,已于当日被依法刑拘。


  次日19时许,“平安郑州”再次通报称,经审查,任全牛承认于2016年5月27日在新浪微博编造、发布了所谓“赵威女士在天津看守所遭遇人身侮辱”的虚假信息,并在网上广泛传播。


  7月13日,赵威的代理律师团队透露,针对任全牛律师在网上发布不实之词,对赵威名誉造成巨大伤害及影响,赵威已向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追索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目前,法院已经受理其诉讼请求。


  四川律师项黎就此发表文章反问:“捏造事实,污蔑当事人,这是一个执业律师应该有的行为吗?没有当事人的授权,擅自对外公布当事人任何相关信息,是否构成侵权?律师是应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还是应该为了‘某种需求’,就肆意践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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