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2日讯 明亮的眼睛,黑框的眼镜,薄薄的嘴唇,幽默的谈吐,一派学者风度……在诏安县检察院,37岁的预防科负责人、公诉科副科长吴海涛的风采和气度备受同事称赞:出庭公诉时,纵横捭阖、棱角分明;法制宣讲时,深入浅出、旁征博引;理论调研时,深邃严肃、一丝不苟;执笔撰稿时,敏锐细腻、妙笔生花。
吴海涛荣获漳州市“十佳公诉人”称号
这名厦门大学经济学专业毕业的高材生,是一名纯正的理工男,进入检察机关工作后很快成功转型,成为一名“明星检察官”。凭着那份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和执着,他进德修业、砥砺前行、不忘初心、执着前进,收获着快乐,体现了价值。
强者用实力说话
1999年,刚刚从厦门大学毕业的吴海涛,被分配到诏安县计划局工作;2001年1月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调入诏安县检察院。至今在检察岗位上,他已坚守了15个年头。刚进入检察院,身为法律门外汉的吴海涛主要负责政治工作,但对检察业务始终心怀新奇与憧憬。为了充实法律知识,吴海涛先后求学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顺利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调整到公诉部门后,从最初只能办理盗窃、交通肇事、信用卡诈骗等简单案件的公诉新兵,到如今能办理各类复杂疑难敏感案件的业务精英,吴海涛坦言自己一路走来并不平坦。他已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失眠,让他辗转反侧的往往是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是事实是否存疑、案子能否起诉、辩护人如何应对,是检察权如何规范、社会矛盾有否化解、办案效果怎么提高……
2011年的一起案件,让他记忆犹新。凌晨时分,一名妙龄女子惨死郊外。家属赶到现场后悲痛不已,强烈要求马上将嫌疑人林某绳之以法。然而,事发凌晨,无目击证人,该案能否以造成严重后果的强奸罪指控,疑点重重。接到案件后,吴海涛多次走访公安刑侦、交警、技术等部门,察微析疑,抽丝剥茧。开庭当天,顶住重重压力的吴海涛,充分展现出一名优秀公诉人的风采,凭着细致的庭前审查工作,在法庭上沉着应对,多番论辩。他不但准确界定了嫌疑人着手实施强奸行为的时间点,而且科学分析了非法拘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最后以造成严重后果的强奸罪(既遂)和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指控被告人林某,全部得到法院采纳。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10年来,吴海涛办理了710起刑事案件,无一错案。付出辛劳,洒下汗水,他也收获了漳州市“十佳公诉人”、漳州市检察机关三等功等荣誉,硕果累累。“那些学识,那些我曾经引以为傲的精神财富,在没有遭遇现实之前,充其量只是纸上谈兵,而我们的头脑也仅仅只是跑马场。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真正的强者是用实力说话的!”参加全省优秀公诉人比赛归来的吴海涛,曾这样与公诉科同仁共勉。
检察官开起“处方”
2013年,诏安县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兼新农合乡镇报账中心主任吴某,伙同林某等人利用假病历等手段,多次套取新农合资金,涉及患者668人。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领导决定将该案交给吴海涛办理,并嘱咐:“一定要给农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
由于案件复杂,牵涉人员众多,吴海涛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审查,制作的起诉书长达20页。同年11月25日,被告人吴某、林某分别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6年2个月。然而,案结事未了,当时兼任职务犯罪预防科负责人的吴海涛暗自思忖:“惠农资金缘何成为‘唐僧肉’?”如何堵住新农合监管和制度的漏洞,成了萦绕在他心中的问题。立足预防职能,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发出检察建议不失为一项探索尝试的好举措。
对,找病灶,开“处方”!在院领导的安排下,吴海涛带领4名检察官组成预防调查小组,历时2个月,走访了县卫生局、新农合管理中心以及10多个卫生院,查阅了大量资料,召开了6次座谈会,查明了套取新农合资金的“病灶”。2014年5月28日,《关于加强新农合监管工作的检察建议书》终于形成,为新农合开出了“预防处方”。
吴海涛为县公安民警作执法业务培训讲座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县卫生局迅速作出反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合监管工作的有关意见》,决定推行新农合五个监管机制,以进一步促进新农合制度的持续规范运作,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
由于杜绝了各种形式的骗领、套取,目前,该县新农合报销的起付线为0元,报销比例上调5个百分点,人民群众从中受益良多。该《检察建议书》也先后得到福建省、漳州市两级检察长亲自批示,获评全省十佳检察建议;《检察日报》头版以《如何堵住新农合医疗资金监管漏洞》为题在全国推广该项工作经验。
不拼“颜值”拼“言值”
“他是个讲究人。”熟悉吴海涛的同事都知道,他说话做事有条理、有章法,头发和衣着也总是清爽熨帖,整个人透出一股精气神。更有不少同事评价他“颜值”高、“言值”也高——分析问题一针见血,与他辩论的人无不交口称赞。
从检以来,吴海涛谦虚学习,笔耕不辍,结合办案实践,出版个人专著《检察官办案思维》,成为众多办案人员从事实务的指导用书;撰写《挪用公款罪追诉期限的起算》《逃税罪“初犯免责”的理解与适用》等20余篇调研文章,在《中国检察官》等国家级刊物发表;撰写的《试论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自身定位及职能发挥》,在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主办的“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研讨会”上成为发言文章,并入选研讨会文集;撰写的《刑事二审抗诉标准的偏离与回归——以审判为中心语境下抗诉机制的实证分析》入选2015年12月《第十一届国家检察官论坛论文集》。所办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消费者报》等全国性媒体宣传报道20多次,中央电视台“中国法治报道”栏目、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制作专题片3部。
在吴海涛看来,成绩是鼓励,更是鞭策。而说到提高“言值”的秘诀,他深有体会:“在本职岗位上做好分内的工作,在做中学,在学中做。实践出真知,只有努力把工作干好,才会有更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才会有更深刻的从业感悟。在工作中多加一份用心、多动一下脑子,自然事半功倍。”
“进德修业,秉鉴持衡。”吴海涛简洁而坚定地给出了自己的理解和答案。
(肖燕娥 沈丽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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