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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八仙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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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八仙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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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桐说 发表于 2017-4-14 16:45:08 浏览:  398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诏政综〔2017〕34号

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扶持八仙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金都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八仙茶是我省自建国以来由农业部认定的国家级乌龙茶新品种。为又好又快地推进八仙茶产业的发展,做大做强做优八仙茶产业,打好八仙茶品牌,实现茶农增收、茶企增效、财政增税,提升扶贫开发实效,经2017年第一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我县茶产业发展现状
  诏安是八仙茶的发源地,是漳州的主要茶产区之一。茶产业是我县的农业支柱产业之一,也是传统产业和特色产业。截止2016年底,全县茶叶种植面积51729亩,采摘面积44464亩,年产量10625吨,年产值6.4亿元。其中,八仙茶面积和产量均占80%以上。全县茶叶主产乡镇有9个,主产村有40多个,茶叶面积和产量占全县95%以上。种植区域主要分布在白洋、建设、官陂、秀篆等乡镇,已形成了白洋乡汀洋、建设乡万石溪、官陂镇公田、秀篆镇礤岭等一批茶叶专业村。

  全县茶叶从业人员(包括种植、加工、销售)有4万多人。全县茶叶初制厂300多家(包括家庭作坊),较具规模的加工企业有20多家。全县有专营销售茶庄、茶店100多家,茶艺馆8家。注册品牌商标20多个,工商登记的茶企业50多家(包括茶叶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现已有1家茶企业通过有机茶认证,2家通过绿色食品认证,1家通过无公害认证,7家通过SC认证。
历年来,诏安八仙茶产销比较稳定,没有出现产品积压、滞销现象,在茶叶销售过程中,低档茶慢销,中档茶好销,高档茶供不应求。茶产品主要销往广东潮汕、广州、海陆丰、深圳、梅州等地区,本省福州、厦门、漳州也有销售,少部分销往北京、上海等地。
  二、茶产业发展目标任务
  以现代茶业为统领,逐步建立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保护茶园生态环境多样性,加快茶叶加工清洁化进程;新开垦茶园种植当家品种八仙茶为主,适量引进广东单枞系列品种和福建名优茶等,品种多样化合理搭配,以适应市场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促进茶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争取获得诏安八仙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证。

  (二)2017年—2020年新建高标准茶园面积1.55万亩。每年新增茶园0.4—0.5万亩;新创茶叶知名品牌2-3个;新增茶企(场)3家以上;新增茶叶机械 10 台(套)以上。到 2020年,茶园总面积达6.5万亩以上、茶叶年产量达到1.5万吨以上、产值达8亿元以上。建成高效生态茶园18个,面积6000亩,大部分茶园采用绿色防控技术;建设病虫害测报点9个;扩建16个日加工1000公斤茶青以上、加工设备先进,技术领先的清洁化茶叶大中型加工厂;建立国优八仙茶茶树良种育苗基地3个。

  (三)培养出一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2家,市级龙头企业3-5家。

  (四)打造出“诏安八仙乌龙茶”“诏安八仙功夫红茶”等知名品牌,使诏安八仙茶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五)立足诏安富硒资源特色,大力发展富硒八仙茶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一批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中国生态富硒八仙茶生产基地和现代茶产业示范基地、示范企业。

  (六)延长提升茶业产业链。扶持2-3家茶叶加工器具、机械设备、包装等生产加工企业,提高茶业附加值。

  (七)加强茶叶交易平台建设,壮大营销队伍建设,完善茶叶物流基础设施,提高茶叶市场流通效率。建立农业部门、茶业企业和生产基地为一体的信息化系统,为茶农和企业及时提供茶叶生产经营的信息服务。

  (八)倡导形成诏安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日常办公接待饮用八仙茶的氛围,增强诏安八仙茶品牌推广意识。

  三、八仙茶产业发展扶持措施
为推进八仙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八仙茶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和信息化发展,县政府每年安排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扶持八仙茶产业发展。

  (一)新茶园建设
  1.种植要求
  新开垦茶园要在缓坡地沿等高线修筑水平梯田,茶树种植方式可根据山地条件选择单行条列式或双行条列式。茶园每亩栽植茶苗1000株以上。根据种植方式,在茶行上挖种植沟,要求沟深60cm左右,施足有机肥或矿物、植物肥料,复土一个月后便可栽植茶苗。

  2.补助标准
  对新开发相对集中连片种植10-50亩,且符合种植规格标准的茶园,经验收合格每亩一次性给予500元种苗补助;集中连片种植50亩以上,且符合种植规格标准的茶园,经验收合格每亩一次性给予600元种苗补助。

  (二)现代茶园建设
  根据“规划科学、梯层等高、路网硬化、园地植树、梯壁留草、自动灌溉”的原则开展茶园建设。

  1.茶园生态建设
  做到“山顶戴帽,山腰结带,山脚穿鞋”。一是在茶园顶部、周围种植乔木防护林,林间栽种灌木树种;二是在茶园干道、支道旁种植行道树,行道树之间种植灌木型植物、草本植物或禾本科匍匐性植物进行绿化,增加生物多样性;三是在茶园空闲处种植乔木型或小乔木型绿化树;四是茶园梯壁种草留草,或套种平托花生、百喜草、圆叶决明、爬地兰等绿肥。

  2.生态茶园套种珍贵或乡土树种

  (1)建设规模:连片面积不少于5亩。

  (2)苗木规格:采用苗高≥1.5米的容器苗。

  (3)补植密度:茶园每亩套种珍贵树种≥25株,且分布均匀,人工措施到位;套种的苗木5年内不能移植,5年以后可以移植,但要按不低于上述标准进行补植,确保补植套种成林后郁闭度达0.2以上。

  (4)推荐套种树种为:香樟、桂花、醉香含笑、罗汉松、降香黄檀、沉香、南方红豆杉、樱花、含笑、印度辣木等。

  (5)补助标准:生态茶园套种珍贵或乡土树种符合规定,经验收成活率达90%及以上,每亩补助500元。

  3.茶园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茶园道路建设,茶园要求集中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茶园道路进行硬化,达到晴雨畅通的标准,干支道宽度3.5米以上,水泥硬化宽度2.7米以上、厚度13厘米以上。步道宽度0.8米以上,采用水泥硬化(厚度8厘米以上)或鹅卵石等硬化;采用防腐木(5厘米厚)建造步道、宽度应1米以上。在空旷地或田林交界处,平均每3亩茶园建立一个约3立方米蓄水池或蓄水坑,做到有水能蓄、涝时能排、旱时能灌。

  (2)补助标准:①硬化茶园干支道16万元/公里;②步道5万元/公里;采用防腐木(5厘米厚)建造、宽度1米以上的茶园步道,每公里补助10万元;③茶园蓄水池400元/立方米。

  (三)茶叶初制加工厂清洁化改造
  1.改造内容要求
  (1)初制厂生产环境清洁化。重点对车间内地面、墙体、门窗等按照食品加工场地卫生要求进行更新改造,对车间内排湿、排汽、防蝇、防虫、防鼠设备等进行完善与更新。同时对厂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达到道路便捷、环境绿化、厂区美化的标准。

  (2)茶叶加工燃料清洁化。重点推广使用电、气等可再生洁净能源。

  (3)茶厂加工设备清洁化。使用清洁、卫生、安全的加工机具设备。

  (4)茶叶加工流程清洁化。推广离地晒青、凉青技术与设备,推行加工环节的不落地、连续化、自动化。

  (5)建章立制,实现加工标准化。建立与完善加工技术规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登记茶青来源,为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6)生产人员清洁化。加强员工生产卫生知识培训,统一着装,并按SC认证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全程卫生质量管理。

  2.补助范围和标准
  新建或改建厂房面积300-800平方米,每个茶叶初制厂补助20万元;新建或改建厂房面积800平方米以上,每个初制厂补助30万元。厂区环境整治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以柴、煤为主要燃料的初制厂不列入补助范围。(纳入补助范围的茶叶初制厂,按2014年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要求进行申报、实施、组织验收)。

  (四)更新茶叶加工设备
  购买茶叶机械单台(套)10万元以上,按照茶业企业所购机械款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纳入补助范围的茶业企业,按2016年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省级资金项目要求进行申报、实施、组织验收)。

  (五)茶叶品牌营销建设
  1.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称号的茶叶品牌,除享受《中共诏安县委 诏安县人民政府印发诏安县关于深入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诏委〔2012〕88号)规定的奖励外,县政府再分别给予10万元、2万元、0.5万元的奖励。
  2.对茶业企业进行无公害、绿色食品、新的有机茶申报认证,在认证机构颁发认证书后,给予无公害20元/亩、绿色食品40元/亩、有机茶150元/亩的一次性奖励。

  3.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茶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4.积极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农产品展销活动,一次性给予补助1-2万元;积极参加国内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种八仙茶产品展销活动,经县八仙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同意,政府根据参展地点远近和参展费用情况,每场次给予企业补助0.3-1万元。

  5. 凡在大中城市设立八仙茶茶叶专卖店或分公司,店面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经营时间一年以上,每家专卖店或分公司给予推广奖励5万元,以提高我县八仙茶的知名度,促进外销。

  6. 鼓励茶业企业争创龙头企业,对获得省级龙头企业称号且总部设在我县的茶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龙头企业称号的茶业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对获得县级龙头企业称号的茶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7. 鼓励茶业企业在市级以上新闻、网络、电视等媒体做产品宣传广告,宣传八仙茶产业公共性的广告费用由政府统一承担;企业自身做产品广告的,经县八仙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核准,政府给予企业投入广告费用30%以下的一次性补助。

  8. 鼓励茶业企业自主创新,加强与科研机构、院校进行产学研合作,对八仙茶加工技术深入研究,有新的技术突破,如研发八仙茶保健品、八仙茶罐装饮料、八仙茶茶多酚提取等科技产品,研发新产品得到省、市科研部门科技成果认定或获得产品技术专利的,在享受政府原有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9.鼓励茶业企业研发、创新八仙茶茶叶包装,提高我县茶叶产品的知名度,扩大我县茶叶的销路,提升我县茶文化品位。对八仙茶茶叶包装获得外包装设计专利的,在享受政府原有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10.为宣传推介诏安八仙茶品牌,促进诏安茶产业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每年举办诏安县八仙茶茶王赛,并对获奖个人及茶业企业颁发奖金、奖牌、证书。

  11.对八仙茶产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经县八仙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可另行予以奖励。

  (六)国家相关部门抽检到茶叶产品不合格的企业,三年内一律不予享受以上扶持奖励补助。

  (七)各茶业企业及个人要实事求是申报扶持补助,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补助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与农业相关的一切项目补助,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扶持对象
  本地茶农、茶业企业、茶厂(场)、茶叶专业合作社、茶叶协会。

  以上八仙茶产业发展扶持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补助,项目由县农业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具体验收、审核办法并组织验收,县财政实行专项补助,做到专款专用。

  本实施意见自2017年3 月起实施,至2020年12月终止。以前政策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本实施意见由县农业局(农办)负责解释。

附件:诏安县八仙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诏安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诏安县八仙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窦希铭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应华   县人大副主任
林惠溪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朝晖   县政府办主任
陈梅生   县农业局局长、农办主任
许喜光   县财政局局长
谢德祥   县发改局局长
陈惠明   县经信局局长
吴梦晖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沈镇溪   县林业局局长
林惠生   县水利局局长
沈建明   县富硒办常务副主任
李祥微   团县委书记
胡伟义   县茶叶协会会长
沈林春   梅洲乡乡长
沈丽武   西潭镇镇长
吕新国   白洋乡乡长
陈  曦   建设乡乡长
林琦志   红星乡乡长
张海潮   太平镇镇长
吕自信   霞葛镇镇长
林少聪   官陂镇镇长
黄子好   秀篆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农业局。
办公室主任:陈梅生(兼);
副  主  任:吴溪生(县农办主任科员)、胡伟义;
办公室成员:吴俊光、黄云勇、沈吉昌、吴文昊、沈虹;
联系电话:3358014,邮箱:zaxjzz@163.com


抄 送:县委办、县纪委办。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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