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诏安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诏安县西潭中学原党支部书记吴志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4年间,诏安县西潭中学原党支部书记吴志斌以虚增“维修水塔费用”、虚开“维修课桌椅、门窗劳务费用”的方式虚列开支合计9000元,用于报支平时在饭店接待有关单位人员的费用。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4月,吴志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诏安县交通运输局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间,诏安县交通运输局违规向本局的36名干部发放补贴合计1.35万元;县交通局下属单位公路建设开发公司违规向县交通局、运管所及执法大队等单位的72名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合计3.28万元。以上补贴均由县交通局局长张育纯签批后发放。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4月,张育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红线。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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