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三进宫”的刘某炎,出狱不到8个月便盗窃4辆摩托车,后在前往广东销赃的途中被民警人赃并获。7月11日,刘某炎因涉嫌盗窃罪被诏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刘某炎,诏安县人,43岁,曾因盗窃罪分别于1995年、2015年、2016年被判刑,去年9月份刑满释放。
出狱后,刘某炎仍不思悔改,再次重操盗窃“旧业”。
5月28日早晨,刘某炎在诏安县某餐饮店门口偷得一辆摩托车。在广东汕头销赃后,回到诏安吃中午饭时,他见旁边超市门口停满了摩托车。饥肠辘辘的他担心错失良机,也顾不及吃饭,立刻拿出工具,盗得一辆摩托车后,火速赶往汕头。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刘某炎赶往广东销赃的路上,途经诏安县深桥省际公安检查站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据刘某炎供述,他每次都把目标放在县城的餐饮店、银行、超市门口等较为热闹地方,共盗得摩托车四辆,涉案金额达35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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