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日前发布通报,为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教育和警醒广大扶贫干部挺纪在前,国务院扶贫办从中纪委通报和互联网舆情报道中,摘选了10起典型案例,按贪污挪用、骗取套取、渎职失职顺序进行了通报。
1.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扶贫办原出纳陈应山挪用扶贫资金进行网络博彩问题。2015年1月17日始,陈应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多次挪用该单位扶贫专户上的资金1300余万元进行网络博彩游戏,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500万元。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陈应山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科员欧阳德汉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5月至2015年4月,欧阳德汉被单位外派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利用负责处理租地过程中青苗补偿等事务的便利,挪用扶贫资金122.35万元归个人使用。2016年8月,顺德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欧阳德汉行政开除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陕西省子洲县周家硷镇赵场村党支部书记王军、村委会主任侯世军套取及克扣扶贫项目资金问题。在整村推进产业化养羊扶贫项目中,2人虚报养羊户18户,套取补助资金9万元;以“项目开支”为由,违规收取32户养羊户1.6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浙江省常山县同弓乡胡村村委会原主任卢根发套取国家扶贫类财政资金问题。卢根发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乡政府从事申报、初审林区道路建设项目工作中,伪造材料,以个人名义申报补助,套取国家扶贫类财政资金10万元。卢根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5.海南省白沙县青松乡牙扩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兼互助社理事长李桂文骗取扶贫资金问题。李桂文利用职务便利,擅自以13名社员名义向互助社借贷扶贫资金共计4.7万元,用于个人开支;组织调查期间,将4.7万元存入互助社账户。2016年7月,李桂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吉林省延吉市朝阳川镇仲坪村原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柳吉善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柳吉善隐瞒“朝阳川镇仲坪村东北细毛羊养殖项目”为其本人所有的事实,以村集体名义,制作细毛羊养殖工程虚假施工合同、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等资料,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30万元;将其本人种植的集体土地擅自对外租赁,私自占有租赁费3.3万元,违规领取该土地粮食直补等各项惠农补贴资金3万余元。柳吉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黑龙江省汤原县扶贫办扶贫项目荒废闲置问题。2013年,汤原县扶贫办以仙马村名义立项,投资200万元建设2600平方米奶牛养殖项目。项目实际建在了某牧业企业厂区,一直由该牧业企业无偿使用,且未明确产权归仙马村所有。后因奶业市场不景气,现已荒废闲置。县扶贫办原主任王华、副主任李义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扶贫开发局原局长韩戈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4年,韩戈在任达日县扶贫局局长期间,在实施上红科乡尼勒村、窝赛乡直却村易地搬迁项目时,违反招标投标法,违规将9个标段366万元的施工项目承包给同一家施工单位,在党员干部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5年10月23日,达日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韩戈行政记过处分。
9.新疆自治区裕民县江格斯乡切格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邹金春违规发放扶贫羊问题。邹金春任裕民县江格斯乡切格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未经乡党委同意,违背“精准扶贫”要求,将1100只扶贫羊发放给全村村民。扶贫羊发放给受益户后,有25只生产母羊死亡,造成经济损失22000元。其本人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9月,邹金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0.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西潭乡原副乡长钟武钦在分管扶贫开发工作期间失职渎职、优亲厚友等问题。2015年,钟武钦在分配2014年度生产性扶贫补助资金指标中,没有提交乡班子会研究,给予其老家美营村6个名额,其他15个村仅各分配到2个名额;提议美营村将其1户不符合条件的亲戚列为补助对象上报,并对各村上报的补助对象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共6户不符合条件对象领取补助资金1.2万元。2016年8月,钟武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这些典型案例反映出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而且手段多样,性质恶劣。也深刻警示我们在脱贫攻坚的新形势下,必须高度警醒,引以为戒。各级扶贫部门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更加有力措施,集中预防和整治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健全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在扶贫领域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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