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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实小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8月1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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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实小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8月1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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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合 发表于 2017-8-10 08:54:38 浏览:  314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7年招生公告

我校定于2017年8月15日、16日两天(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为施教区内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时间,请各位家长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3页:地址页、户主页和新生页,写上联系电话)准时到校报名。8月17日开始户口审核、入户调查。

诏安实小

2017年8月9日









2017年诏安县实验小学

规范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范办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实施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诏安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17年诏安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城区公办幼儿园规范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诏招委 [2017] 9号)文件精神,按照“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努力创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研究,特制定《2017年诏安县实验小学规范招生工作方案》。

一、规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沈淑平

成员:钟喜平、陈贤、陈建和、谢丹群、许杰华、沈建林、沈雪芳、许占辉、叶建雄

二、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入学,确保每个适龄少儿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2.以户籍为主划片招生,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内,且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同一学生家长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片区内的小学就读。

三、招生对象

1.本校施教区户籍2017年小学适龄儿童(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诏安县招委会规定的符合在本校入学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

一年级计划招生9个班450人;

五、施教区范围

1.文峰、澹园两社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2.光良社区:阳光路北侧,玉峰路与中山西路交界处南侧,中山西路与阳光路交界处西北侧,玉峰路、玉峰南路、阳光路三条路交界处的东北侧。具体巷名及门牌号为:阳光路、阳光路东、阳光路西1—148号、阳光路南、阳光路五一新村、良峰南路1—149号单号部分、美食街、安居第1—23幢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3.2011年8月(含8月)前常住户口在西门社区二片(县前二段、司法巷、涂厝巷、公园路、文庙西路、邦伯巷、戏台后)、三片(西关上、中、下街、西华路、大庙前、江厝寨、文化古街)内,五一村第一、第二、第十六、第二十五生产队的学龄儿童。

4.南诏镇五一新村126号A、B两幢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5.耀星商厦、南苑庭园、南湖1号(第九、十、十一地块)、翰林首府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6.驻诏部队军人(含县武装部现役军人)子女。

六、招生时间:8月15日--8月16日。

七、招生办法及招生程序

1.8月15日、16日适龄儿童家长带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

2.学校根据辖区适龄儿童信息资料审核学生入学资格;

3.学校向招生领导小组上报入学资格审核情况及相关材料,由招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复核;

4.根据招委会意见发布拟招生名单;

5.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组织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入学时间及入学注意事项在诏安县实验小学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zasyxx.cn/

八、报名办法

1.本校施教区户籍适龄少儿,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三页:地址页、户主页和新生页,写上联系电话)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名。

2.驻扎在诏安县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持监护人身份证明、与少儿关系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三页:地址页、户主页和新生页,写上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名。

九、其他说明         

1.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少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少儿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一起,该房产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2.房产证在抵押中的,产权人到房管局开房产证明后,将房产证明及房产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抵押单位盖章),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复印件一并提交学校,可代替房产证报名;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以房产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房管局证明为依据。其他材料均不能作为有房的依据。

3.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有房子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及长期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电费收据、水费收据、居委会证明等原始凭据),再由学校派专人实地调查取证后,根据学校学额情况酌情处理。

4.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适龄少儿,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根据协议规定到学校报名。

5.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户口未落实的本施教区适龄少儿,凭县民政、计生、法院等部门的书面证明、出生证明及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报名。

以上1-5五种情况,均仅作为房产、居住证明等佐证材料,新生申请入学时还应同时提供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

6.户口迁入施教区未满一周年的适龄少儿回原迁入地施教区入学

7.已在其他小学建立学籍就读一年级的学生不予录取。

8.七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儿童报名时应提供缓学证明。

十、监督电话

县招委会招生工作举报电话:3321008;诏安县实验小学招生工作举报电话:3323923。

诏安县实验小学

2017年7月15日


这个人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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