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统筹联动形成合力推动瓶装液化气“黑气”摸排打击工作,并追根溯源严厉查处,强化源头管控,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为重大活动和十九大保驾护航,根据省市等各部门文件要求,诏安县政府决定由县城建局牵头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黑气”专项行动。
一、整治范围 (一)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经营单位;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包括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含餐饮用户)、机关团体用户等。
二、整治重点 (一)非法储存、倒灌、分装、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 (二)未领取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或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年检不合格(失效后)从事瓶装液化气销售; (三)充装不合格或者超期未检的钢瓶; (四)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无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
据悉,即日起至8月31日为发动宣传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为联合执法阶段,11月1日至2017年年底为巩固提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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