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诏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诏政综〔2017〕105号文件《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实施区域的通告》,文件内容如下:
根据《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漳政办发〔2017〕5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县市容管理局为我县“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工作主管部门。
二、我县“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实施区域具体如下:以中山西路、玉峰路交叉口红绿灯为中心,向西北至中兴大道,向东北至江滨路,向东南至通济桥,向西南至南环城路,包括途经路段相关主次干道。
三、“门前三包”的责任区管理实施区域范围内的主干道共5条,分别是中山路、玉峰路、中兴大道、康华路、丹诏大道(中);“门前三包”的责任区管理实施区域范围内的次干道共12条,分别是文峰路、江滨西路、文化古街、梅中路、梅园北路、梅园南路、华林中路、阳光路、澹园路、南仕路、西市路、环城路。
四、县市容管理局负责对主次干道内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以及依法处罚工作;南诏镇人民政府、深桥镇人民政府和诏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责任区管理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监督工作,属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宣传动员和日常巡查工作。
五、本通告自2017年9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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