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诏安县桥东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一客货运站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寄递物流站违反了相关规定,遂依法对这家物流站进行处罚。 当天,桥东派出所民警在例行检查的时候,发现一家物流站经营者何某未制作寄送人员实名信息登记台账,也未制作寄送货物开箱验视登记台账。
桥东派出所民警 陈伟艺: 现场我们还发现有一个包裹是从外地,就因为没有实名登记,被退回来了,我们就依法对物流站的负责人依法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调查,何某在收寄快递的时候,未对寄快递的客户进行实名登记且未对客户寄出去的包裹进行开包验视,其行为已构成违反拒不配合开展反恐怖主义相关工作规定。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规定,对何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警方提醒)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寄递物流企业及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寄运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100%通过X光机安检制度。对不出示身份证如实登记、不接受开箱验视以及寄运禁运物品的,坚决不予寄运;发现寄运禁寄禁运物品的,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诏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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