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我县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和工作状态,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适应战时组织城市防空和平时防灾救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和漳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于今年9月18日在我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组织防空警报试鸣。
防空警报试鸣时间:2017年9月18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试鸣程序:10时00分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10时10分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10时20分解除警报,鸣一长音,时间3分钟。
届时请广大居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并注意辨听、识别三种防空警报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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