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讯 (通讯员 吴蓉蓉 肖燕娥 记者 沈华铃)诏安一少年手脚不干净,父亲赔礼又赔钱,终获被害人谅解,可是,这少年贼心不改,屡屡作案。日前,经诏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他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17岁的古某军小学毕业后就辍学了,今年6月初,他因缺钱花,便打起路边货车底蓄电池的主意。一天凌晨1时许,他偷偷溜进车底,当他正要拉断连接蓄电池与汽车的电线时,车主林某突然出现,一把将他揪出车底。
林某瞧他年纪尚轻,并未报警,而是将他父亲叫来。古某军的父亲古某清怕事情闹大,影响孩子前途,便主动赔偿车主人民币5000元,车主也答应不再追究。
然而,古某军却毫无悔改之意,7月初,他又趁夜深人静,在超市门口、国道路旁,先后盗走三个蓄电池,变卖得款300元。8月6日,他第四次钻进车底盗取蓄电池时,被车主逮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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