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日报讯(沈乾生 涂顺海)今年来,诏安县积极落实有关医疗保险优惠政策,引导下岗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为他们送上一份厚实的保障。截至11月底,该县已有513名下岗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职工医疗保险手续。 据了解,此次参保取消了城镇户籍的限制,凡是本县户籍的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如果参保者2001年1月1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单位工作,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最高可免15年医保缴费。缴费年限满25年的参保人退休后不用继续缴纳医保费。参保者自缴费到款的次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连续参保缴费1年以上,全额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此外,此次参保人均有个人医保账户,40周岁以下和以上县财政分别按缴费基数2.8%和3.5%划拨个人账户,退休人员则按养老金总额的4.5%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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