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咬伤其主人不承认怎么办?
李某的女儿在某小学上四年级,去年9月18号,李某的女儿放学回家经过张某的门前,被张某的狗咬伤。
李某的女儿为此住院打
针花去治疗费3600元。李某找到张某要求赔偿,可张某却不承认是他的狗将李某女儿咬伤的,并且叫李某拿出狗咬伤李某女儿的证据,声称如果有证据,随时可
以到法院告他。李某女儿放学回家被狗咬伤,狗的主人张某不承认,李某该怎么办呢?
律师说法:首先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根据上述规定,李某女儿被张某
的狗咬伤,不由李某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而是由狗的主人张某向法庭提供不得咬伤你女儿的证据。如果狗的主人张某不能向法庭提供证据,则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同时,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也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
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李某女儿放学路过张某家,没有任何过失行为,所以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狗的主人
张某赔偿女儿因被狗咬伤产生的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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