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我县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发生,实现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升年”工作目标,加强其思想改造,使我县矫正对象矫正期内遵循法律法规相关规定,2015年5月20日,县司法局组织牵头并邀请县法院刑庭法官、公安辖区派出所民警在官陂镇开展我县山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对官陂、霞葛等山区乡镇近百名社区矫正对象普遍进行了一次教育面授。
在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中,县法院刑一庭沈鹏庭长敦促矫正对象认识到自己罪犯的身份,增强思想觉悟、改过自新、积极配合司法所执行矫正,并就刑法相关缓刑规定及不服从监管所产生的后果作了详细讲解。官陂公安派出所沈少勇副所长告诫矫正对象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不要把人性化的管理当成自由主义,矫正对象如若违法违规,公安将配合司法所对其进行处罚。县司法局矫正股涂瑞斌股长、官陂及霞葛司法所长分别就社区矫正工作中涉及本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对矫正对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县司法局胡晓程副局长为大家分析了我县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并对社区矫正对象强调:一要心存敬畏法律心理,认清形势,摆正位置,切勿触碰法律底线,加强政策和法律知识学习,摒弃不良行为和恶习;二要认清自身社区服刑人员身份,强化服刑意识,要诚肯认罪、悔罪、服罪,在思想认识上积极改造自己;三要自觉服从司法所教育管理,珍惜矫正改造机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管理规定,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等各项活动,顺利渡过矫正期,早日融入社会。
诏安县山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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