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三年计划的通知》,诏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消防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一)招聘名额:若干名。
(二)招聘对象:
(1)男性,年龄原则上18至30周岁,具有所需专业特殊技能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曾在单位或社会各种竞赛、比武、运动会、球赛担任主力或取得名次的人员优先录用;
(3)有电脑专业特长(熟练掌握office软件、photoshop、CAD软件)、具有唱歌、文艺、摄影、武术、篮球、足球特长的人员优先录用;
(4)有体育特长的人员优先录用,体校或武术学校、公安干警院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5)在消防部队、特种部队或其他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退伍士兵优先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任务
参加灭火救灾、抢险救援任务(含驾驶员B1、战斗员、火场文书、内勤文书等),担负灭火救援、火场抢险、信息报送等执勤任务。
三、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二)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身高168cm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2500px, +-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考工资组成,按岗位每月2300元—3100元的标准执行(已扣除个人承担的五险,另有年终奖励工资,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的为准,并根据每月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核发)。入职后第二年按等级晋升增加档次工资和工龄工资;
(二)正式录用后由单位为入职者办理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医疗险、生育险;
(三)享受消防部队战士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每月享受6天带薪假期,每年享受15天带薪假期;
(五)入职满3年表现优秀者中队推荐入党;入职满2年以上表现优秀者中队推荐驾驶员培训、初级中级厨师培训,篮球等级裁判,消防岗位资格证和消控室上岗资格证培训等。
五、报名要求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复员、退伍证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声明: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六、聘用考核
凡参加应聘者先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参加各类考核。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基础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标准和省消防总队有关专职消防员入职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主要内容有3000米、100米跑和引体向上等三个项目)。凡是被聘用的专职合同制消防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经考核聘用的专职消防员聘用期为两年(含试用期两个月),两年后转入第二期,根据个人意愿和等级考核晋升确定。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30日;
(二)报名地点:漳州市诏安县诏安大队南诏中队;
(三)联系电话:15892016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