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到期采矿权注销登记的公告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第十六条规定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清理过期采矿权的通知》(闽国土资〔2013〕38号),决定注销下列采矿权,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9日止。 公告期内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9月20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诏安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矿产股,地址:福建省诏安县玉良路46号,联系电话:0596-6096007。 特此公告。 诏安县过期失效采矿许可证名单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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